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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福建省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07-12-27 8:36:02 【字体:小 大】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要求,现提出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继续坚持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正确方向,努力拓展基层就业空间,规范就业市场有序发展,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我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平稳发展。
    二、深化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继续推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健全以教师资格为标志的职业资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聘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重点方向,应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最需 要教师的地方。要准确测算本地区急需的高校师范专业各学科毕业生人数,明确招聘基本条件和毕业生基本权益保障政策,完善吸引毕业生到本地基层学校任教的优惠政策。要主动与高校互通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信息,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制度。要针对基层就业渠道不畅的情况,组织调研,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经济欠发达县,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06]38号)和《关于报送本省四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人员有关材料的通知》(闽教办学[2006]15号)的规定,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四、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人才中心举办全省师范专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由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另文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本地教育人才中心的作用,组织学校和用人单位积极参加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有关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各地、各校都应依托全国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积极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更好地为我省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五、要积极支持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项目。
    六、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服务质量,省教育厅制订《福建省教育厅办理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手续服务指南》(附后),并通过省教育厅网向社会公布,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予以配合宣传。
    七、完善就业评估督查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1、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估检查,评估中重点核查:落实就业政策;就业指导工作成效;就业率的真实性。对就业率作假的高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落实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适度挂钩制度。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对于过多、过滥甚至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科专业坚决予以调整;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不足30%的专业可以停止招生。
    3、各高校要加强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要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更多的“双师”型师范类毕业生。
    4、各高校要按照“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将就业指导课程切实纳入高校教学计划,鼓励和提倡所有高校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并依据各校自身具体情况制订教学计划。要定期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开展高校就业指导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
    八、加强思想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开展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活动,通过党团组织生活、社团组织活动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学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鼓励毕业生凭借知识优势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对学生进行就业观念和择业态度的教育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到山区农村任教,到最艰苦的地方建功立业;教育学生认清国家就业政策和形势,调整自身的就业期望值,脚踏实地地面对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
    九、高校要将维护校园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逐级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毕业生招聘活动的安全措   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同时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手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毕业生满意文明离校。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理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手续服务指南.doc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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